中国消费者报杭州讯(记者郑铁峰)3月10日,非法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浙江省消保委提起,经营假诉李某佳等五人生产、数额省消诉讼销售假冒“巴拉巴拉”牌童装的达万对童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进行公开审理。
2017年5月起,余元李某佳为谋取非法利益,浙江装售未经“巴拉巴拉”“balabala”注册商标所有人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许可,保委让他人非法制造上述注册商标 ,提起让服装加工厂加工童装并使用该注册商标 ,公益后通过淘宝网销售给买家及其他卖家,非法非法经营数额达198万余元。经营假李某健明知李某佳实施前述犯罪行为仍提供帮助 。数额省消诉讼杨某 、达万对童李某健、余元蒋某从李某佳处购买假冒“巴拉巴拉”“balabala”牌童装 ,浙江装售通过淘宝网销售 ,杨某非法经营数额达176万余元 ,李某健非法经营数额达33万余元 ,蒋某非法经营数额达13万余元 。
海盐县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以上情况,于2019年10月28日对该案立案侦查 。2020年3月16日,海盐县公安局向海盐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2020年6月23日 ,海盐县检察院向海盐县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 ,认定李某佳 、李某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杨某、李某健 、蒋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2020年7月15日,海盐县检察院向浙江省消保委发出工作函。浙江省消保委接到案件线索后,立即组织法律专家进行研讨,并于2020年12月向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 ,提出三倍赔偿诉讼请求,请求判令李某佳支付惩罚性赔偿金1695207元;判令杨某、俞某支付惩罚性赔偿金5280000元;判令李某健支付惩罚性赔偿金990000元;判令蒋某支付惩罚性赔偿金390000元;同时请求判令五被告在浙江省省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2021年1月4日,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该诉讼。
据悉,此次开庭审理后,法院将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47中国消费者报杭州讯(记者郑铁峰)9月23日 ,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浙江省品牌建设联合会联合在杭州举办首届浙江特色伴手礼评选结果及团体标准发布活动。五芳斋粽子礼盒、湖畔居西湖龙井、寿仙谷灵芝孢子粉 ...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安徽省桐城市文昌市场监管所支部副书记方永红从事消费维权工作30年,始终坚守“维权就是为群众办实事”理念,将“新时代六尺巷调解工作法”融入 ...
执法人员检查物价公示牌 。执法人员检查殡仪馆线上系统 。为保障清明节期间广大市民祭祀扫墓的合法权益 、维护清明节祭扫活动秩序,清明节前夕,北京市石景山区市场监管局对八宝山殡仪馆 、老山骨灰堂及周边地区的丧葬用 ...